大事件|垃圾收費勢在必行,粵能分類設備即可正向激勵,又可逆向收費,促進垃圾分類
生活管理政策法規
為貫徹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切實增強垃圾綜合治理失效,加快提升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促進生態文明和社會文明,建立更加完善的垃圾分類體系,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的生活垃圾收費計量管理政策法規。
政策法規(gui)
01
《關于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2002.6.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建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實行垃圾處理產業化的決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按照垃圾處理產業化的要求,環衛企業收取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為經營服務性收費,其收費標準應按照補償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核定,并區別不同情況,逐步到位。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成本主要包括運輸工具費、材料費、動力費、維修費、設施設備折舊費、人工工資及福利費和稅金等。
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由城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建設(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城市人民政府批準執行,并報省級價格、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目前垃圾處理費仍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應創造條件,結合環衛體制改革,盡快向經營服務性收費轉變。制定、調整生活垃圾處理費標準要實行價格聽證會制度。
02
-2004.12.29
第五十(shi)條縣級以上(shang)地方人民(min)政府(fu)應當按(an)照產生(sheng)者付費(fei)原則,建立生(sheng)活垃(la)圾處理收費(fei)制度(du)。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fu)應當(dang)結合生(sheng)活(huo)垃圾(ji)分(fen)類(lei)情況,根據本地實際,制(zhi)定差別化的生(sheng)活(huo)垃圾(ji)處理收費(fei)標(biao)準,并在充分(fen)征求公眾意見后公布。
03
《關于加強市政公用事業監管的意見》-2005.9.10
(五)強化成本監管。成本監管是合(he)理確定市政公用事業價格,促進企業提高(gao)效率的
重要手段。各地市政(zheng)公用事業(ye)主(zhu)管部門要加強(qiang)對市政(zheng)公用事業(ye)產品(pin)和服務(wu)的(de)成本監管,配
合(he)物價(jia)管理部(bu)門加快供水、供氣、供熱等價(jia)格(ge)的(de)改(gai)革,形成科學合(he)理的(de)價(jia)格(ge)形成機制。
要通過完善相(xiang)關定額和標(biao)準、進行區域(yu)同行業成本比較(jiao)和績效評價、定期公布經營狀
況和成(cheng)本信息等措施(shi),建立健全(quan)成(cheng)本約(yue)束(shu)機制,激勵(li)經營和作業者改進技術、開(kai)源節流(liu)、
降低(di)成(cheng)本。要建立(li)市政公(gong)用(yong)事業(ye)產品和服務成(cheng)本定期監(jian)審制度,及時掌握(wo)企業(ye)經營成(cheng)本狀
況,為(wei)政府定價提供基(ji)礎依據,防止成本和價格(ge)不合理(li)上漲。
要完(wan)善污水(shui)、垃圾處理(li)收費政策,提高收繳率。加強污水(shui)和生(sheng)活垃圾處理(li)費的(de)使(shi)用管(guan)
理,保證(zheng)處理費專項用(yong)于污水和生活垃圾(ji)的收集(ji)、輸(shu)送和處理。
04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08.8.29
第四十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實行垃圾排放收費制度。收取的費用專項用于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不得挪作他用。
國家鼓勵通過以舊換新、押金等方式回收廢物。
05
《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監管工作的意見》-2011.2.16
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污染防治是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危險廢物含有有毒有害成分,若利用和處置不當,將對水體、大氣和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甚至嚴重威脅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十一五”期間,我國不斷加大危險廢物監管力度,規范利用處置行為,納入規范化管理的危險廢物數量持續大幅度上升。但是非法收集、轉移、利用和處置危險廢物的現象屢禁不止,由此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呈多發態勢,暴露出危險廢物監管工作依然薄弱,防范危險廢物環境風險的壓力巨大。各級環保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采取切實措施,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監管工作,所提出的意見。
(十八(ba))完(wan)善危險廢物(wu)收(shou)費政(zheng)策。按照成本加(jia)合理利潤(run)的原則,配合有關部門推(tui)動危險廢物(wu)處(chu)(chu)理處(chu)(chu)置收(shou)費政(zheng)策的制定完(wan)善,保(bao)證處(chu)(chu)置設施的正(zheng)常運行。
06
《國務院關于印發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劃的通知》-2011.2.16
在第六章 推進社會層面循環經濟發展中提到,要加快完善再生資源和垃圾分類回收體系,推動再生資源利用產業化,發展再制造,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實施綠色建筑行動和綠色交通行動,推行綠色消費,實施大循環戰略,加快建設循環型社會。
研究建立建筑垃圾排放收費制度,改革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提高征收率。研究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理收費制度。
07
《國務院批轉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意見的通知》-2011.4.19
2011年4月19日,國務院印發國發〔2011〕9號《國務院批轉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意見的通知》文件,旨在切實加大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力度,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環境。
健全(quan)收(shou)(shou)費(fei)制度(du)。按照“誰產生(sheng)、誰付費(fei)”的(de)原則,推行城(cheng)(cheng)市生(sheng)活(huo)(huo)垃(la)圾(ji)(ji)處(chu)理收(shou)(shou)費(fei)制度(du)。產生(sheng)生(sheng)活(huo)(huo)垃(la)圾(ji)(ji)的(de)單(dan)位和(he)(he)個(ge)人應(ying)當(dang)(dang)按規定繳(jiao)納(na)垃(la)圾(ji)(ji)處(chu)理費(fei),具體(ti)收(shou)(shou)費(fei)標(biao)準由(you)城(cheng)(cheng)市人民政府(fu)根據城(cheng)(cheng)市生(sheng)活(huo)(huo)垃(la)圾(ji)(ji)處(chu)理成(cheng)本和(he)(he)居民收(shou)(shou)入水平(ping)等因(yin)素(su)合(he)理確(que)定。探索改進城(cheng)(cheng)市生(sheng)活(huo)(huo)垃(la)圾(ji)(ji)處(chu)理收(shou)(shou)費(fei)方式,降低收(shou)(shou)費(fei)成(cheng)本。城(cheng)(cheng)市生(sheng)活(huo)(huo)垃(la)圾(ji)(ji)處(chu)理費(fei)應(ying)當(dang)(dang)用于城(cheng)(cheng)市生(sheng)活(huo)(huo)垃(la)圾(ji)(ji)處(chu)理,不得挪作他用。
08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zhan)節(jie)能環保(bao)產(chan)業的意見》
-2013.8.1
(五)完善價格、收費和土地政策。加快制定實施鼓勵余熱余壓余能發電及背壓熱電、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上網和價格政策。完善電力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擴大應用面并逐步擴大峰谷價差。對超過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實行懲罰性電價。嚴格落實燃煤電廠脫硫、脫硝電價政策和居民用電階梯價格,推行居民用水用氣階梯價格。
深化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改革,完善供熱計量價格和收費管理辦法,完善污水處理費和垃圾處理費政策,將污泥處理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完善對自備水源用戶征收污水處理費的制度。改進垃圾處理費征收方式,合理確定收費載體和標準,提高收繳率和資金使用效率。對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城市礦產”示范基地、集中資源化處理中心等國家支持的節能環保重點工程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安排中給予重點保障。嚴格落實并不斷完善現有節能、節水、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09
《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印發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驗收辦法的通知》-2015.12.3
在農村生活垃圾處理(li)價格(ge)、收(shou)費未到位的(de)情況下(xia),地方政府安排經(jing)費支出,確保長效運行維護。
10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2017.3.30
五、強化組織領導和工作保(bao)障(zhang)
(三)完善支持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完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發揮中央基建投資引導帶動作用,采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相關城市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設施。嚴格落實國家對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地方財政應對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系統的建設運行予以支持。
11
《循環發展引領行動》-2017.4.21
(三十六)理順價格稅(shui)費政策(ce)
深化價格改革。全面推行居民用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推行供熱按用熱計量收費。全面落實燃煤發電機組脫硫、脫硝、除塵電價政策。完善鼓勵煤矸石、垃圾和沼氣發電的價格政策。落實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完善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提高收繳率。
12
《關于推進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的指導意見》
- 2017.10.29
(四)創(chuang)新機制,多(duo)元運營
建設資源循環利用基地需要政府、企業和居民共同參與。要因地制宜建立新型、適用性強的基地管理體系,鼓勵政府和社會資本建立混合所有制企業,參與基地建設和運管。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用于基地重點項目建設。對符合規劃的基地,要比照城鎮基礎設施項目落實用地政策。完善垃圾處理收費政策,提高收繳率。
13
《關于加快推進部分重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 2018.1.2
要創新政府和市場合作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各環節,統籌前后端,實行一體化經營。多渠道籌措資金,在加大對生活垃圾分類體系投入的同時,建立生活垃圾跨界轉移補償機制,完善生活垃圾收費政策,逐步建立差別化的收費制度,實現按量收費。
14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2018.6.21
四、健(jian)全固體廢物處理收(shou)費(fei)機制
全(quan)面建立覆蓋成本并合理(li)(li)(li)盈利的(de)固體廢(fei)物處理(li)(li)(li)收費機(ji)制(zhi),加快建立有(you)利于促(cu)進垃圾分類和減(jian)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li)(li)(li)的(de)激勵約束(shu)機(ji)制(zhi)。
(一)建立健全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按照補償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鼓勵各地創新垃圾處理收費模式,提高收繳率。鼓勵各地制定促進垃圾協同處理的綜合性配套政策,支持水泥、有機肥等企業參與垃圾資源化利用。
(二)完善城鎮(zhen)生(sheng)(sheng)活(huo)(huo)垃(la)(la)圾(ji)分類和(he)減量化(hua)激勵(li)(li)機制。積極推進城鎮(zhen)生(sheng)(sheng)活(huo)(huo)垃(la)(la)圾(ji)處(chu)理收費(fei)方式改革,對(dui)非居(ju)民(min)用(yong)戶推行垃(la)(la)圾(ji)計量收費(fei),并實行分類垃(la)(la)圾(ji)與混合垃(la)(la)圾(ji)差(cha)別化(hua)收費(fei)等政策,提高(gao)混合垃(la)(la)圾(ji)收費(fei)標準;對(dui)具備條件的(de)居(ju)民(min)用(yong)戶,實行計量收費(fei)和(he)差(cha)別化(hua)收費(fei),加快推進垃(la)(la)圾(ji)分類。鼓勵(li)(li)城鎮(zhen)生(sheng)(sheng)活(huo)(huo)垃(la)(la)圾(ji)收集、運(yun)(yun)輸(shu)、處(chu)理市場化(hua)運(yun)(yun)營,已經形(xing)成(cheng)充分競(jing)爭的(de)環節,實行雙方協商定價。
(三)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在已實行垃圾處理制度的農村地區,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農戶承受能力、垃圾處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收費標準,促進鄉村環境改善。
(四)完善危險(xian)(xian)(xian)(xian)廢(fei)物(wu)處(chu)(chu)置(zhi)(zhi)(zhi)收(shou)(shou)費(fei)機制。按(an)照(zhao)補償危險(xian)(xian)(xian)(xian)廢(fei)物(wu)收(shou)(shou)集(ji)(ji)、運輸(shu)、貯存和處(chu)(chu)置(zhi)(zhi)(zhi)成本并(bing)合理盈(ying)利的(de)原則,制定(ding)和調整危險(xian)(xian)(xian)(xian)廢(fei)物(wu)處(chu)(chu)置(zhi)(zhi)(zhi)收(shou)(shou)費(fei)標(biao)準,提(ti)高危險(xian)(xian)(xian)(xian)廢(fei)物(wu)處(chu)(chu)置(zhi)(zhi)(zhi)能力。綜合考慮區域內(nei)醫(yi)療機構(gou)總量和結構(gou)、醫(yi)療廢(fei)物(wu)實際產生量及處(chu)(chu)理總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ding)醫(yi)療廢(fei)物(wu)處(chu)(chu)置(zhi)(zhi)(zhi)定(ding)額、定(ding)量收(shou)(shou)費(fei)標(biao)準,收(shou)(shou)費(fei)方式由醫(yi)療廢(fei)物(wu)處(chu)(chu)置(zhi)(zhi)(zhi)單位和醫(yi)療機構(gou)協商(shang)確(que)定(ding)。加(jia)強工業(ye)危險(xian)(xian)(xian)(xian)廢(fei)物(wu)和社會(hui)源危險(xian)(xian)(xian)(xian)廢(fei)物(wu)處(chu)(chu)置(zhi)(zhi)(zhi)成本調查,合理確(que)定(ding)并(bing)動態調整收(shou)(shou)費(fei)標(biao)準;在確(que)保(bao)危險(xian)(xian)(xian)(xian)廢(fei)物(wu)收(shou)(shou)集(ji)(ji)、運輸(shu)、貯存、處(chu)(chu)置(zhi)(zhi)(zhi)全流程監控,違法(fa)違規行為可(ke)追溯的(de)前(qian)提(ti)下,處(chu)(chu)置(zhi)(zhi)(zhi)收(shou)(shou)費(fei)標(biao)準可(ke)由雙方協商(shang)確(que)定(ding)。
15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2018.7.11
第四條 產生城市生活(huo)垃圾的單(dan)位和(he)個人(ren),應當(dang)按照城市人(ren)民政府確(que)定的生活(huo)垃圾處理(li)費收費標準和(he)有關規定繳(jiao)納城市生活(huo)垃圾處理(li)費。
城(cheng)市(shi)生(sheng)活垃圾(ji)處(chu)理(li)費(fei)應(ying)當(dang)專(zhuan)項用(yong)于城(cheng)市(shi)生(sheng)活垃圾(ji)收(shou)集、運輸和處(chu)置,嚴(yan)禁(jin)挪作他用(yong)。
16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2018.12.29
(四)踐行綠色生活方式,推動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以綠色生活方式為引領,促進生活垃圾減量。通過發布綠色生活方式指南等,引導公眾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指導)支持發展共享經濟,減少資源浪費。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擴大可降解塑料產品應用范圍。加快推進快遞業綠色包裝應用,到2020年,基本實現同城快遞環境友好型包裝材料全面應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總局指導)推動公共機構無紙化辦公。在賓館、餐飲等服務性行業,推廣使用可循環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創建綠色商場,培育一批應用節能技術、銷售綠色產品、提供綠色服務的綠色流通主體。(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管局指導)
多措并舉,加強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全面落實生活垃圾收費制度,推行垃圾計量收費。建設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推廣可回收物利用、焚燒發電、生物處理等資源化利用方式。(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指導)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實施“裝、樹、聯”(垃圾焚燒企業依法依規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在廠區門口樹立電子顯示屏實時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焚燒爐運行數據、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強化信息公開,提升運營水平,確保達標排放。
17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4.29修訂
第五(wu)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fu)應(ying)當(dang)按照產生者(zhe)付費(fei)原(yuan)則,建立(li)生活垃圾處理(li)收費(fei)制(zhi)度。
縣級以上地方(fang)人(ren)民政府制定生(sheng)活(huo)垃(la)圾處理收費(fei)標準,應(ying)當(dang)根據(ju)本地實際,結合生(sheng)活(huo)垃(la)圾分(fen)(fen)類情況,體現(xian)分(fen)(fen)類計價(jia)、計量收費(fei)等差(cha)別(bie)化管理,并充分(fen)(fen)征求公(gong)眾意見。生(sheng)活(huo)垃(la)圾處理收費(fei)標準應(ying)當(dang)向社會公(gong)布。
生活(huo)垃(la)圾(ji)處理費應當專項用(yong)于生活(huo)垃(la)圾(ji)的收集、運輸和(he)處理等,不得挪作他(ta)用(yong)。
18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2021.2.22
(二十(shi)二)健(jian)全(quan)綠色(se)收(shou)(shou)費價格機制(zhi)。完善污水(shui)處(chu)理(li)收(shou)(shou)費政策,按照覆蓋污水(shui)處(chu)理(li)設施運營和污泥處(chu)理(li)處(chu)置成(cheng)本并合理(li)盈利的(de)原則,合理(li)制(zhi)定污水(shui)處(chu)理(li)收(shou)(shou)費標準,健(jian)全(quan)標準動態調(diao)整機制(zhi)。按照產生(sheng)者付費原則,建(jian)立健(jian)全(quan)生(sheng)活垃圾處(chu)理(li)收(shou)(shou)費制(zhi)度,各(ge)地區可(ke)根據(ju)本地實際情況(kuang),實行分類計價、計量收(shou)(shou)費等差別化管理(li)。
19
《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2020.12.4
(十六(liu))健全收費(fei)(fei)(fei)機(ji)制。縣級以上地(di)方(fang)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產生(sheng)(sheng)者(zhe)付費(fei)(fei)(fei)原則(ze),建立(li)生(sheng)(sheng)活(huo)垃(la)圾(ji)(ji)處理收費(fei)(fei)(fei)制度。制定(ding)生(sheng)(sheng)活(huo)垃(la)圾(ji)(ji)處理收費(fei)(fei)(fei)標準要根據本地(di)實際,結合生(sheng)(sheng)活(huo)垃(la)圾(ji)(ji)分類情況(kuang),體現分類計價、計量收費(fei)(fei)(fei)等(deng)差別化管(guan)理,并充(chong)分征求公眾意見。有條件的地(di)方(fang)探索(suo)提高(gao)混合垃(la)圾(ji)(ji)收費(fei)(fei)(fei)標準,積(ji)極促進生(sheng)(sheng)活(huo)垃(la)圾(ji)(ji)減量。
地方法規(gui)
01
《成都(dou)市(shi)城市(shi)生活垃圾處(chu)理(li)收費管理(li)辦(ban)法(fa)》
-2005.2.28
市(shi)、縣(市(shi))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有利于促進生活垃圾(ji)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wu)害化處理的激勵約束(shu)機制,逐步推行分類垃圾(ji)與混合(he)垃圾(ji)差(cha)別(bie)化收費(fei)政策。
02
《關于成都市中心城區開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通知》-2005.3.2
中心城(cheng)區城(cheng)市生活垃圾(ji)處理費,按照(zhao)成價費[2005]31號文件(jian),其收費標準如(ru)下:
1、居民住戶(hu)(含暫住戶(hu)):8.00 元/戶(hu).月(yue)
2、國家(jia)機關、事(shi)業單位、社會團體:2.00 元/人.月
3、生產經營性單位、個體經營者(含獨立(li)對外經營的機動車停車場)
按垃圾量征收:120.00 元/月
按(an)垃圾日(ri)產生量分(fen)段征收:
(1)日(ri)產垃圾(ji)5公斤(含5公斤)以(yi)下(xia):18.00 元/月
(2)日(ri)產垃圾10公(gong)斤(含10公(gong)斤)以下(xia):36.00 元/月
(3)日產(chan)垃圾20公斤(jin)(含(han)20公斤(jin))以(yi)下:72.00 元(yuan)/月
(4)日(ri)產垃圾30公斤(jin)(含(han)30公斤(jin))以下:108.00 元/月
(5)日(ri)產垃圾30公斤以上(shang),以袋(dai)(30公斤裝)為一個計量單位(wei):108.00 元(yuan)/袋(dai).月
4、自收自運地區、單位(wei):45.00 元(yuan)/噸
03
《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險廢物處理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2006.7.24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險廢物處理費(以下簡稱垃圾處理費)是指為保障城市生活環境,解決垃圾污染而建設的垃圾無害化集中處理項目所需費用,包括垃圾收集、運輸和集中處理垃圾所需的費用(不包括垃圾清掃)。垃圾處理費屬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向服務范圍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居民(包括城市暫住人口)收取。
1.城市(shi)居民(min)(包括暫(zan)住人(ren)口(kou))以人(ren)或戶計(ji)收,國家機關、企事(shi)業單(dan)位、社會團體可(ke)按(an)職工(gong)人(ren)數(shu)計(ji)收,也可(ke)按(an)垃(la)圾量計(ji)收;
2.車站、港口、機場等公共場所按垃圾量計收。交通運輸工具產生的垃圾并入公共場所收取,不再對運輸工具單獨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
3.生產經營單位、商業網點可按營業場所面積或垃圾產生量計收。
04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2011.11.18
第八條 本市(shi)按照多(duo)排放多(duo)付(fu)費(fei)(fei)、少排放少付(fu)費(fei)(fei),混合垃(la)圾多(duo)付(fu)費(fei)(fei)、分(fen)類垃(la)圾少付(fu)費(fei)(fei)的(de)原則,逐步建(jian)立計量(liang)收費(fei)(fei)、分(fen)類計價(jia)、易于收繳(jiao)的(de)生活垃(la)圾處理收費(fei)(fei)制度,加(jia)強收費(fei)(fei)管理,促進生活垃(la)圾減量(liang)、分(fen)類和資源化利(li)用。具體辦法由市(shi)發(fa)展改(gai)革部門會同市(shi)城(cheng)市(shi)管理、財政等部門制定。
產生生活垃(la)圾(ji)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ding)繳(jiao)納生活垃(la)圾(ji)處理費。
05
《上海市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2013.6 廢止
(二(er))有利于體現(xian)“誰產(chan)生、誰付費”,“多(duo)產(chan)生、多(duo)付費”,“少產(chan)生、少付費”;
單位生活垃(la)圾處理費(fei)以(yi)按量收費(fei)為基礎(chu),采(cai)取基數內外不(bu)同收費(fei)標準(zhun),并按不(bu)同行業(ye)實行分類計費(fei)。
06
《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2015.8.24
第四十(shi)七(qi)條本市按照(zhao)“誰產生、誰負責、誰付費(fei)”的(de)原則,建立合理的(de)生活垃圾(ji)處理收費(fei)制度(du)。具體辦(ban)法由市人(ren)民政(zheng)府制定(ding)。
產(chan)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zhao)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chu)理費(fei)。
07
《廈門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2017
8.25
第四章 促進措施
第二十七條 市、區(qu)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涵蓋生(sheng)產、流通、消費等(deng)領域的生(sheng)活垃圾源頭減量(liang)工作(zuo)機制,制定(ding)激勵(li)措施,引導(dao)、鼓(gu)勵(li)單位和個人參(can)與生(sheng)活垃圾分類與減量(liang)工作(zuo)。
市(shi)人民政府(fu)應(ying)當按(an)照誰產生(sheng)、誰付費,多(duo)產生(sheng)、多(duo)付費的原則(ze),建立(li)生(sheng)活垃(la)圾計量收費制度。
落實生(sheng)活垃(la)圾處(chu)理稅收優惠政策,鼓(gu)勵(li)企業(ye)投資(zi)生(sheng)活垃(la)圾資(zi)源化和再生(sheng)產品應用項(xiang)目(mu)。 服(fu)務企業(ye)因履行管理責任(ren)人職(zhi)責增加費用支出的,可以與業(ye)主或者(zhe)業(ye)主委(wei)員會(hui)協商解決并在物(wu)業(ye)服(fu)務合同中(zhong)確定。
08
《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2017.12.27
第十(shi)一條 產生(sheng)(sheng)生(sheng)(sheng)活(huo)垃(la)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繳(jiao)納(na)生(sheng)(sheng)活(huo)垃(la)圾處(chu)理(li)費。
本市(shi)按照誰(shui)產生(sheng)誰(shui)付費(fei)、多產生(sheng)多付費(fei)的原則(ze),逐步建立計量收(shou)費(fei)、分類計價、易于收(shou)繳的生(sheng)活垃圾處理收(shou)費(fei)制度。具體(ti)辦法由市(shi)人民政府(fu)另行制定。
09
《杭州市區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計量和收費管理辦法》-2018.1.1
第六條 非居民生(sheng)活垃(la)(la)圾(ji)(ji)處(chu)理實行超(chao)量(liang)(liang)(liang)加(jia)價收費(fei),基準(zhun)量(liang)(liang)(liang)內(nei)外(wai)實行不同收費(fei)標準(zhun)。以12個(ge)月(yue)為一個(ge)計(ji)費(fei)周期核定非居民用戶(hu)年(nian)生(sheng)活垃(la)(la)圾(ji)(ji)產(chan)生(sheng)基準(zhun)量(liang)(liang)(liang)。非居民用戶(hu)上年(nian)度(前12個(ge)月(yue))生(sheng)活垃(la)(la)圾(ji)(ji)產(chan)生(sheng)量(liang)(liang)(liang)作為本年(nian)度生(sheng)活垃(la)(la)圾(ji)(ji)產(chan)生(sheng)基準(zhun)量(liang)(liang)(liang)。
10
《關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的實施方案》-2018.3.13
完善單位生活垃圾收費制度,建立與分類質量相掛鉤的生活垃圾收費機制;研究促進居民源頭分類的生活垃圾收費制度。
11
《上海市虹口區單位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有關事項的規定 》-2018.5.6
三、單位生活垃圾(ji)處理費(fei)以按量計費(fei)為基礎,采取基數內外不同收費(fei)標準(zhun),并(bing)按不同行(xing)業實(shi)行(xing)分類(lei)計費(fei)。
對生活垃圾源頭減(jian)量分類(lei)達到規(gui)定(ding)要求的(de)單位,具體(ti)(ti)收費(fei)減(jian)免(mian)實施細(xi)則由區綠化市容管(guan)理部(bu)門會同區發改委另行(xing)制定(ding)。
12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2019.1.31
第七條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參與綠色生活行動,減少生活垃圾產生,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義務,并承擔生活垃圾產生者責任。
本市(shi)(shi)按照誰產生(sheng)誰付費的原則,逐步建立計量(liang)收(shou)(shou)費、分類計價(jia)的生(sheng)活(huo)垃(la)圾處理收(shou)(shou)費制度。具(ju)體(ti)辦法由(you)市(shi)(shi)人(ren)民政(zheng)府另行制定(ding)。
13
上海關于貫徹《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推進全程分類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2019.2.18
(三)創新經濟激勵。運用經濟杠桿,加強引逼。結合各區垃圾分類實效,在基本不增加各區經濟負擔的前提下,研究制定“濕垃圾不收費,干垃圾合計成本收費”,即達到符合質量標準且進入市屬設施的濕垃圾不收費、濕垃圾質量數量未達標且干垃圾超量區域加倍收費的垃圾費結算制度,倒逼各區強化源頭分類實效。推進各區參照市生活垃圾處理按質收費制度,落實區處理設施對街鎮的品質控制和獎懲措施,促進自行處理的各區用好經濟考核杠桿,落實垃圾分類實效控制管理。
14
《杭州市余杭區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服務收費管理辦法》-2019.5.9
第四條 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含收集、運輸、處置)按實際產生量計收,可按重量計量收取,計量單位為噸,也可按容積計量收取,計量單位為桶。生活垃圾(不含易腐垃圾)每噸換算為10桶(240L桶),易腐垃圾每噸換算為10桶(120L桶),其它容積的垃圾桶按比例折算。產生單位自運(或委托第三方清運)生活垃圾至垃圾中轉站或集中處置場所的,按重量計量收費。
第五條(tiao) 非居民生(sheng)活垃圾日產生(sheng)量較少(shao)的單(dan)位(wei),垃圾處(chu)理費不便按噸或桶為(wei)單(dan)位(wei)計算時,可由收費單(dan)位(wei)和產生(sheng)單(dan)位(wei)雙方協商確定(ding)垃圾產生(sheng)量和垃圾處(chu)理費金額(e)。
第六條 非(fei)居民生活垃圾(ji)處理(li)費以 12 個(ge)月為一個(ge)計費周期進行預收,12 個(ge)月滿后(hou)根據實(shi)際產生量進行結(jie)算,多(duo)退少補或劃轉入下(xia)一計費周期。
第七條 非居民生(sheng)活(huo)垃(la)(la)圾處理實行超量(liang)(liang)加價收費(fei),基(ji)準量(liang)(liang)內外實行不同收費(fei)標(biao)準。以12個(ge)(ge)月為一(yi)個(ge)(ge)計費(fei)周期核定非居民用(yong)(yong)戶年生(sheng)活(huo)垃(la)(la)圾產生(sheng)基(ji)準量(liang)(liang)。非居民用(yong)(yong)戶上年度(du)(前12個(ge)(ge)月)生(sheng)活(huo)垃(la)(la)圾產生(sheng)量(liang)(liang)作為本年度(du)生(sheng)活(huo)垃(la)(la)圾產生(sheng)基(ji)準量(liang)(liang)。
15
《上海市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2019
第八(ba)條(計量(liang)方法和標準)
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以按量收費為基礎,實行基數管理。單位生活垃圾產生量按照干垃圾、濕垃圾、有害垃圾三類分類計量,可按照分類質量,實行差異化收費。收費標準按照推動垃圾分類減量的原則制定。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具體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由市價格主管、市綠化市容管理等部門另行制定明確。
16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2020.6.23
第十一條 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減少生活垃圾產生量。
市人民政(zheng)府應當按照(zhao)誰產生誰付費和差別(bie)化收(shou)(shou)費的(de)原則,完善(shan)生活垃圾(ji)處理收(shou)(shou)費制度,逐(zhu)步(bu)實行分(fen)類計價、計量收(shou)(shou)費。
17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2020.12.24
第三十九條 設區的市人(ren)民政(zheng)府(fu)應當(dang)按照誰產生誰付費(fei)、多產生多付費(fei)的原(yuan)則(ze),建(jian)立(li)生活(huo)垃圾處理收費(fei)制度。
制定生活(huo)垃圾處理(li)收(shou)費(fei)標準和收(shou)費(fei)方式應當根(gen)據本(ben)地實際,結合(he)生活(huo)垃圾分(fen)類情(qing)況,體現(xian)分(fen)類計(ji)價、計(ji)量收(shou)費(fei)等差別化管理(li),并充(chong)分(fen)征(zheng)求公眾(zhong)意見(jian)。
其他(ta)規(gui)定
01
《國(guo)務院關于加快發展循環經(jing)濟的若干意見》
-2005.7.2
(十七)制定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財稅和收費政策。財政部門要積極安排資金,支持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研究、技術推廣、示范試點、宣傳培訓等,并會同有關部門積極落實清潔生產專項資金。各級財政和環保部門要安排排污資金,加大對企業符合循環經濟要求的污染防治項目的投入力度。有關部門要加快研究建立促進節能、節水產品和節能環保型汽車、節能省地型建筑推廣的鼓勵政策。繼續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調整和完善有利于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稅收政策,加快建立大宗廢舊資源回收處理收費制度。適時出臺燃油稅,完善消費稅制。積極研究以資源量為基礎的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辦法,進一步擴大水資源費征收范圍并適當提高征收標準,優先提高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全面開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研究完善限制國內緊缺資源及高耗能產品出口的政策。在理順現有收費和資金來源渠道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建立和完善企業生態環境恢復補償機制。政府采購目錄要優先考慮節能、節水和環保認證產品。
力(li)爭到2010年建(jian)立比較完善的發展循(xun)環經(jing)濟法(fa)律法(fa)規體系(xi)(xi)、政策(ce)支持體系(xi)(xi)、體制與技術創新體系(xi)(xi)和激勵約束機制。資源利(li)用效率(lv)大幅(fu)度提高,廢物最終處置量明顯(xian)減少,建(jian)成大批符合循(xun)環經(jing)濟發展要求的典(dian)型企(qi)業。
02
《國務院關于生態補償機制建設(she)工作情(qing)況的報告(gao)》
-2013.4.23
保護(hu)者(zhe)和受益者(zhe)的權責落(luo)實(shi)不到位。
一是對生(sheng)態(tai)保護(hu)者合理補償不到位。重(zhong)點生(sheng)態(tai)區的(de)人民群眾為(wei)保護(hu)生(sheng)態(tai)環(huan)境作(zuo)出很大貢獻,但由(you)于多種原因,還存在著保護(hu)成本較高、補償偏(pian)低的(de)現象。
二是生態保護者的責(ze)任不到位。補(bu)償(chang)資金(jin)與保護責(ze)任掛鉤(gou)不緊密,盡管投入了補(bu)償(chang)資金(jin),但有的地方仍然(ran)存在生態保護效果不佳的狀況,甚至在個(ge)別地方還存在著一邊(bian)享受(shou)生態補(bu)償(chang)、一邊(bian)破(po)壞生態的現象。
三是生態(tai)受益(yi)者履(lv)行補償(chang)義務的意識不強(qiang)。生態(tai)產(chan)品作為公共產(chan)品,生態(tai)受益(yi)者普遍存在著免費消費心理(li),缺乏補償(chang)意識,需要加強(qiang)宣(xuan)傳和引導(dao)。
資(zi)源稅(shui)改革(ge)尚未(wei)覆蓋煤炭等主要(yao)礦產品種,環境稅(shui)尚在研究論證過程(cheng)中(zhong),制約了生態補償資(zi)金籌(chou)集。碳匯交(jiao)易、排污(wu)權交(jiao)易、水權交(jiao)易等市場(chang)化(hua)補償方式(shi)仍處(chu)于探索階段。
03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2013.11.16
實行(xing)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bu)償制度。
堅持使用資源付費和誰污染(ran)環境(jing)、誰破壞生態誰付費原(yuan)則,逐步將資源稅擴(kuo)展(zhan)到(dao)占用各種自然(ran)生態空間。
04
《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2015.9.11
堅持正確改(gai)革方向,健全市場機制(zhi),
健全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體系的核心是“市場機制”。
構建更多運用經濟杠(gang)桿進行環境(jing)治理和生(sheng)態保(bao)護的市(shi)場體(ti)(ti)系,著(zhu)力解(jie)決市(shi)場主體(ti)(ti)和市(shi)場體(ti)(ti)系發(fa)育滯后、社會(hui)參與度不高(gao)等問(wen)題。
05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2015.10.15
價格(ge)機制是(shi)市場(chang)(chang)機制的(de)(de)核心(xin),市場(chang)(chang)決(jue)定價格(ge)是(shi)市場(chang)(chang)在資源配(pei)置中(zhong)起決(jue)定性作用的(de)(de)關鍵。
06
《國務院辦公(gong)廳(ting)關于健全(quan)生態保護補(bu)償機制的意見》
-2016.4.28
逐步擴大資源稅征收(shou)范圍(wei),允許相關收(shou)入用于(yu)開展相關領(ling)域生態保護補償(chang)。
加快形成受益者付費、保(bao)護者得到合理補償的運行機制。
07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2017.3.18
發揮市場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完(wan)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加強(qiang)技術創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gao)垃圾分類效率(lv)。
08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2017.11.8
制(zhi)約資源要素自由流動的價(jia)格(ge)機制(zhi)障礙還沒(mei)有完全(quan)消除,資源環(huan)境成(cheng)本在價(jia)格(ge)形成(cheng)中還沒(mei)有充分體現,公平競爭的市場價(jia)格(ge)環(huan)境還不夠完善,
打(da)破行政性壟斷(duan),防止(zhi)市場壟斷(duan),有效發(fa)揮價格(ge)機制的(de)激勵、約束(shu)作用(yong),引導資源(yuan)在實體(ti)經濟特別是生態環(huan)保、公共服(fu)務等領域高效配置(zhi),
到2020年,市場(chang)決定價(jia)格機制(zhi)基本(ben)完善,以(yi)“準許(xu)成本(ben)+合理收益”為核(he)心的政府定價(jia)制(zhi)度基本(ben)建立,促進綠色(se)發展的價(jia)格政策體系基本(ben)確立,
按(an)照補償成本(ben)并合理(li)盈利的原則,逐(zhu)步調整污水處(chu)理(li)、垃(la)圾(ji)處(chu)理(li)收(shou)費標準,探索實(shi)行差別化收(shou)費制度,推進污水、垃(la)圾(ji)減量化、資源(yuan)化。
09
《關于構(gou)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
-2020.3.3
堅持市(shi)場(chang)(chang)導向(xiang)。完善經濟政(zheng)策,健全市(shi)場(chang)(chang)機制,規范環(huan)境治(zhi)理市(shi)場(chang)(chang)行為,強化環(huan)境治(zhi)理誠信建設,促(cu)進行業自律。
(二十一(yi))健全價格(ge)(ge)收(shou)費(fei)機制(zhi)。嚴格(ge)(ge)落實“誰污染、誰付費(fei)”政策導向,建立(li)健全“污染者付費(fei)+第三(san)方治理”等機制(zhi)。
“互聯網+”獎勵模式
有專家稱,許多國家的垃圾不管是可回收還是不可回收都是必須要收費的。而我國“互聯網+垃圾分類”的模式是在前期設計讓居民投放再生可回收物時可以獲得等值的現金或積分,相當于“政府用錢購買了垃圾”,不值得提倡。
然而,首先我們要弄清楚積分獎勵的是可再生資源,是具有商品價值的,雖然很多家庭不屑一顧,但是在垃圾分類的過程中,人人參與是必選動作,投放獲得收益有助于加快居民分類習慣的養成。
其次,中國的國情與國外不同,中國是制造業大國,需要大量的原材料,每年需要進口大量的洋垃圾,與其用大量的外匯購買洋垃圾,為什么不能激勵居民購買自已的再生資源。國外因為沒有這些制造工廠,回收的再生資源是沒有銷路的,所以居民支付垃圾處理費是理所當然的。
垃(la)圾收費已成必然
布局粵能回收箱,搶占市場最前線!
隨著國家垃圾收費制度的完善,大部分居民的分類習慣已經養成,“互聯網+垃圾分類”系統對于其他和廚余垃圾桶可以設置反向收費機制,對不遵守制度分類的居民、多扔混裝垃圾的居民會增加費用支出,倒逼分類效果,這也是部分先進國家的經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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