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印發《貫徹茂名市 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實施意見》的通知
日前,茂名市人民政府網發布了關于《貫徹茂名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實施意見》的通知,原文如下: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廣東茂名濱海新區、茂名高新區、水東灣新城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貫徹茂名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實施意見》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城管執法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7月21日
為全面貫徹《茂名市分類》(以下簡稱《條例》),抓實抓細抓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動形成以法治為基礎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體系。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關于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以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加快建立健全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統,推動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規范化、常態化、長效化工作機制,改善提升人居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和社會文明。
(二)工作目標。到2022年底,茂南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電白區、各縣級市至少各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5年底,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水平明顯提高,到2025年底,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保持在99%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二、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機制體系
(三)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責任制,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落實屬地責任,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增強政治擔當、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指導督促街道(鎮)、社區(村)抓實抓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健全完善工作協調機制,明確生活垃圾分類日常管理機構,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推動任務落實。不斷完善“管行業必須管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建立區(縣級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清單,細化和落實行業主管部門職責。強化責任落實,實施第三方檢查評估,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高質量發展評價內容,作為機關單位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市生活垃圾分類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具體落實)
(四)推進基層建設。強化黨建引領,推動建立“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市、區、街道(鎮)、社區(村)四級聯動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體系。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基層黨建工作和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內容,以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為抓手,加強和改進城市基層黨建工作,提升基層社會綜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核心作用,統籌居(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單位力量,形成社區(村)黨組織、居(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單位、居(村)民“五位一體”的推進合力。推動將生活垃圾分類要求納入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充實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基層力量,每個街道(鎮)明確具體部門和人員負責,每個社區(村)明確專人負責,小區、村居按300戶配置1名督導員,引導居民群眾分類投放。(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具體落實)
(五)實行責任人制度。茂名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以及相關場所保潔實行責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認真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義務、分類投放管理責任、分類知識宣傳,加強日常檢查、監督和指導。探索“物業服務+垃圾分類”“農村保潔+垃圾分類”模式,推動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物業服務、農村保潔合同,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責任。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要加強監督,督導管理責任人落實責任。(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具體落實)
三、建設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
(六)推動源頭減量。嚴格落實國家有關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規定,按規定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利用。旅游、住宿等行業推行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加強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標準的宣貫實施,引導實體銷售、快遞、外賣等企業嚴格落實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有關規定,推進快遞包裝物減量化和循環利用。積極倡導“光盤行動”,引導消費者適度消費,制止餐飲浪費。大力推行節約型機關創建,倡導“綠色辦公”,加速推動無紙化辦公。(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資源回收利用。推進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研究制定財政支持政策等配套支持政策。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合理布局設點,因地制宜規劃建設。鼓勵回收企業與物業企業、環衛單位、利用企業等單位建立長效合作機制,暢通回收利用渠道。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在公共機構、社區、企業等場所設置專門的回收設施。健全規范廢舊物資循環利用統計制度,著力解決個體回收網點“臟亂差”、回收數據統計難、再生資源去向不明的問題,有效規范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做好回收利用統計工作。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系統和環衛收運系統相銜接,逐步實現“兩網融合”。(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市供銷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規范分類投放收集。堅持以人為本、因地制宜、改善環境、方便投放的原則,科學合理設置簡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點(站),逐步推進樓道撤桶并點、定時定點投放。推動投放收集點(站)升級改造工作,對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點(站)進行便利化、精細化、人性化改造提升。新建小區、老舊小區改造應同步配套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裝備。(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具體落實)
(九)優化分類收運體系。進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體系,有效銜接分類投放端和分類處理端。結合實際,優化生活垃圾分類收運線路,合理確定分類運輸站點、頻次和時間,配足、配齊分類運輸車輛,健全收運管理網絡,逐步形成線路優化、成本合理、高效環保的收運方式,建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以及其他垃圾單獨分類收運體系。對分類運輸車輛噴涂統一、規范、清晰的標志標識,明示所承運的生活垃圾種類。結合美麗圩鎮、美麗鄉村建設,統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運工作,有序推進鎮級轉運站升級改造,普及并規范使用密閉運輸車輛,建立健全“戶分類、村收集、鎮轉運、區(縣級市)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運模式。(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具體落實)
(十)提升分類處理能力。建設完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著力補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短板。按照科學評估、適度超前原則,穩妥有序推進規模化集中式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探索市域內跨區域統籌建設廚余垃圾規模化處理設施,不斷提高廚余垃圾處理能力和資源化利用水平。合理制定有害垃圾處理方案,落實有害垃圾處置終端去向,推動現有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協同處置家庭源危險廢物,確保有害垃圾規范化處理。鼓勵建設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園區、資源循環利用基地等,優化技術工藝,統籌不同類別生活垃圾處理。(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具體落實)
(十一)強化運營監管水平。全面提升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營監管水平,推動實施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第三方運營監管。加強對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垃圾進廠計量、滲濾液處理、飛灰處理、環境監測、安全生產、污染防治等重點環節的監管。編制完善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機制,及時高效處置影響生活垃圾收運處理的突發事件。(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全面加強生活垃圾分類保障體系
(十二)強化政策支持。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明確城鄉生活垃圾管理目標。保障財政資金投入,市、區(縣級市、經濟功能區)財政要加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資金投入,根據自身財力納入年度預算予以保障,建立穩定持續的資金投入保障機制,保障生活垃圾分類系統項目建設與運營。推進生活垃圾收費改革,逐步建立分類垃圾與混合垃圾差別化收費制度,探索實施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計量收費、分類收費。探索跨區域共建共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立健全生活垃圾跨區域處理生態補償機制。建立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減量的鼓勵和引導機制,鼓勵引入社會力量、企業等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城管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具體落實)
(十三)加強執法檢查。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監督檢查制度,推動形成常態化執法機制,通過明查和暗檢相結合、日常巡查檢查和專項執法檢查相結合等方式開展垃圾分類檢查,不定期組織專項執法行動。鼓勵社會監督,實行生活垃圾分類社會監督員制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群眾和社會各方舉報混投、混運,不規范處置生活垃圾等行為。強化執法力度,落實單位和個人垃圾分類法律責任,對查實不按條例規定履行分類責任的單位和個人,嚴格依法予以處罰,切實強化條例的“剛性”約束力。(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級市政府,各經濟功能區管委會具體落實)
(十四)動員社會參與。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生活垃圾分類主題宣傳教育,強化《茂名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的普法宣傳力度,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及新興媒體廣泛開展宣傳報道,全面客觀報道生活垃圾分類措施及成效,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夯實教育基礎,將生活垃圾分類教育研究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積極開展學校、家庭、社區互動實踐活動,深入推進垃圾分類進校園、進教材、進課堂,從娃娃抓起,帶動家庭做好垃圾分類,培養良好文明習慣。發揮工會、團委、婦聯等群團組織作用,合力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茂名日報社、市廣播電視臺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政策解讀:部門解讀《關于貫徹<茂名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的實施意見》
專家解讀《關于貫徹<茂名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的實施意見》
媒體解讀《關于貫徹<茂名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的實施意見》
來源:茂名市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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