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垃圾分類,刻不容緩
智能垃圾分類,刻不容緩
早在2017年,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發布《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確定46個重點城市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截至目前,46個重點城市均已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理設施體系建設,多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已初見成效。
在零廢棄聯盟政策顧問、環境史博士毛達看來,《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為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制定了路線圖,在垃圾分類工作中,“大的政策環境很重要,有了政策基礎其他工作才能推進”。
據毛達介紹,自2015年,生態文明建設的制度改革總體方案中提出垃圾要強制分類后,政府方面就體現出了落到實處的決心和意志,“這是近年來,中國在垃圾分類方面最根本的變化”。
5月29日,北京市人大城建環保委員會方面建議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通過立法明確分類投放是垃圾產生者的基本責任和義務。
有(you)(you)(you)人(ren)提(ti)出,未來在條例修改過程中,要提(ti)高個體的(de)(de)違(wei)(wei)約成(cheng)(cheng)本(ben),讓市(shi)民(min)在更(geng)嚴格的(de)(de)管理過程中習慣成(cheng)(cheng)自然。王燦(can)發對此表示認(ren)可。他認(ren)為(wei),只有(you)(you)(you)設定“違(wei)(wei)約成(cheng)(cheng)本(ben)”,才能(neng)有(you)(you)(you)譴責違(wei)(wei)法者的(de)(de)根據,才能(neng)要求市(shi)民(min)按(an)照條例去實施,“如果不把分類投放作為(wei)垃圾產生者的(de)(de)責任和義務,就沒辦法強(qiang)制要求市(shi)民(min)遵守(shou)”。
“但不能讓老百姓去分類細化,應讓垃圾收集和處理單位或專門機構進行細致分類。讓每個老百姓細分類可能很難,普通市民只要能做到干濕分類,或者再擴大一點,進行可回收廢物和有毒有害廢物分類即可。垃圾分類和監督工作應該由環衛部門來管。”王燦發說。
在王燦發看來,從理念到行動,各方要如何對癥下藥,真正讓市民心甘情愿接受垃圾分類制度所帶來的“不方便”,“教育和強制缺一不可。現在市民之所以會認為垃圾分類‘不方便’,是因為垃圾分類會增加勞動或相關費用。此外,要進行引導,并給予適當獎勵,這樣就能促進市民主動進行垃圾分類。不過,也有的人不在乎所謂的獎勵或鼓勵,這種情況需要有懲罰措施加持,應該規定相關責任”。
到2020年,46個重點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其他地級城市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2年,各地級城市至少有1個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其他各區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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