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桶并點定時定點投放四分類收集容器標準規范
垃圾分類事關群眾生活環境,是市民身邊的“”,采取“4321”工作法,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引領綠色生活新風尚。
根據國家制定的統一標志,生活垃圾被重新劃分為四類,它們分別是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可回收物表示適宜回收和資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紙類、塑料、玻璃、織物和瓶罐等,用藍色垃圾容器收集,有害垃圾表示含有害物質,需要特殊安全處理的垃圾,包括電池、燈管和日用化學品等,用紅色垃圾容器收集,其它垃圾表示分類以外的垃圾,用灰色垃圾容器收集。
2、宣(xuan)傳欄、公(gong)示欄、指示欄
垃圾分類宣傳欄不僅能幫助我們進行垃圾分類的宣傳,而且也可以張貼一些垃圾分類的小知識。比如說如何判斷是什么樣的垃圾,以及日常生活中一些常見的垃圾屬于什么垃圾等;
公示欄可內容包括投放點編號、監督投 訴電話、投放管理人信息、收運單 位信息、督導員信息、桶長信息、廚余垃圾投放時間等。
3、分類指導員、分類管理責任人
分類指導員負責指導、監督居民進行正確的垃圾分類,并按規定時間、地點將分類后垃圾投放到相應的分類收集容器中,提高正確投放率。
垃圾(ji)分(fen)類要想管好,必須層(ceng)層(ceng)落實主體(ti)(ti)責任,推動(dong)法規落地實施,這才能真正讓垃圾(ji)分(fen)得(de)好、有人管。
城市居住地區,包括住宅小(xiao)區、胡同、街巷等,實行物業(ye)管(guan)理的,由物業(ye)管(guan)理單位(wei)負責;單位(wei)自管(guan)的,由自管(guan)的單位(wei)負責。
農村(cun)居住地(di)區(qu),由村(cun)民委員會負責(ze)。
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dan)(dan)位、社會團體及(ji)其(qi)他組織的辦公管(guan)理(li)區域(yu),由本(ben)單(dan)(dan)位負(fu)責(ze)。
公共建筑(zhu),由所(suo)有(you)權(quan)(quan)人負(fu)責;所(suo)有(you)權(quan)(quan)人委托(tuo)管理(li)(li)單位管理(li)(li)的,由管理(li)(li)單位負(fu)責。
建設(she)工程的施工現場(chang),由(you)建設(she)單位負責。
集貿市(shi)場(chang)(chang)、商(shang)場(chang)(chang)、展(zhan)覽展(zhan)銷(xiao)、餐飲服務(wu)、沿街商(shang)鋪等經營(ying)場(chang)(chang)所,由經營(ying)管(guan)理單位負責。
機場(chang)、火車(che)(che)站、長途客運站、公交場(chang)站、軌道(dao)交通車(che)(che)站,由管理單位負責。
河(he)湖及其管(guan)理(li)范圍,由河(he)湖管(guan)理(li)單位負責(ze)。
公(gong)園、風景名勝區(qu)、旅游(you)景點,由管理單(dan)位負責。
城市道(dao)(dao)路、公路及(ji)其人行過街(jie)(jie)橋、人行地下過街(jie)(jie)通道(dao)(dao)等附(fu)屬設施,由清掃保潔單位(wei)負責。
對于不能確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確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并向社會公布。
4、垃圾分類臺賬一(yi)本
記錄各類垃圾產生量、交運記錄、宣傳培訓、現場督導等情況,做好數據臺賬,全力推進垃圾分類全覆蓋工作,將垃圾分類任務切實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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