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設施設備怎么配置?江西省最新規范來了
不同種類的垃圾,分別用什么標志來指代?不同顏色的,分別裝什么垃圾?垃圾分類投放點要怎么設置?新建住宅垃圾房要怎么建?最新規范來了。
近日,由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出臺的《江西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備及運行導則》(以下簡稱《導則》)正式施行,這是江西省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以來的地方標準。
新聞發布會現場(央廣網記者劉培俊 攝)
“《導則》出臺的目的就是規范推進全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一步提升垃圾分類效能。”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二級巡視員李日龍告訴央廣網記者,《導則》共7章16節,主要圍繞制定《導則》的適用范圍、標準化術語表達、明確基本規定引導、完善收集設施布局、提升轉運設施標準、規范收運車輛管理、嚴管處理設施運行七大方面展開。
“《導則》具有尊重實際規律、規范配備運行、細分區域環節等三大主要特色。”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管處處長汪源林說。
尊重規律實際,因地制宜制定標準要求。《導則》要求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配備和運行要因地制宜,應綜合考慮地域特點、發展水平、生活習慣、人口分布等因素。制定簡單易行、環境友好、方便操作的設施設備配備標準,優化分類投放設施環境,提升投放效能和準確度。
規范配備運行,強化全鏈條建設和管理。厘清“投、收、運、處”全過程涉及的設施設備,從前端優化分類投放收集設施布局、中端推進收運作業規范化、末端規范處理設施運營管理出發,全覆蓋地對設施設備制定標準,并要求加強信息化建設。
細分區域環節,著力提升《導則》實用性。認真落實《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對各環節管理責任人的要求,從全鏈條全環節出發,前端細分居住小區、公共機構、公共場所三大區域,分別明確各區域、各環節單位在設施設備配備和運行管理中的工作要求。把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引以附錄的形式編入《導則》,以供參考落實。
“下一步,我們將從抓好《導則》的學習宣貫、加強《導則》的指導推動、嚴格《導則》的實施監督等方面著手,將《導則》落到實處。”汪源林告訴記者。
新聞發布會現場(央廣網發 彭瑋希 攝)
央廣網記者:請問《導則》對于我們公共機構、公共場所的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設置配備作了哪些要求和規定?
“公共機構、公共場所是人群經常往來、密集聚集的區域。這些區域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設置配備具有很強的示范性,其他場所一般會參照這些區域的標準規范來設置配備分類設施設備,所以《導則》也特別注重這兩個區域分類設施設備設置配備的科學合理規范。”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管處副處長章先華回答央廣網記者提問時說道。
對于公共機構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設置配備,《導則》聚焦機關企事業單位、醫院、學校垃圾收集點,要求“根據人員數量、工作性質、工作場所布局特點等因素確定收集點位置和數量”。考慮到此類區域有集中用餐和日常飲用茶水等產生廚余垃圾的情況,《導則》提出茶水間、洗手間應根據需要增設廚余垃圾桶,食堂的就餐區至少要設置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兩種垃圾桶。
同時,考慮到該區域人員在辦公時有使用打印機、計算器等情況,可能產生廢硒鼓、廢鎘鎳電池等有害垃圾,《導則》規定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要設置在方便投放的公共區域,或者明確指定投放的地點。對集中辦公的不同單位,倡導集約節約理念,鼓勵合并設置、共同使用分類設施設備,摒棄浪費。
對于公共場所的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設置配備,由于涵蓋的類別較多,我們根據不同場所產生的生活垃圾特點,對公共場所細化分類,分為道路、交通物流場站、公園旅游景區等8類場所,要求因地制宜,針對性地設置配備對應的收集容器及其數量。在交通物流場站的出入口、候車區、乘車區、洗手間,要求根據人流量設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數量。
公園、旅游景區的出入口處、主干道路及人流量較大的支路、游客休息處,要求設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對于舉行大型活動、賽事或集會時,要求活動場所綜合考慮人流分布密度、活動分區、活動時長等因素,增設臨時性生活垃圾收集點。明確公共場所可根據需要增設廚余垃圾收集容器,產生有害垃圾的場所應設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來源: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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