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垃圾桶的垃圾怎么處理了
2003年10月,國家出臺了《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根據國家制定的統一標志,生活垃圾被重新劃分為四類,它們分別是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可回收物表示適宜回收和資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紙類、塑料、玻璃、織物和瓶罐等,用藍色垃圾容器收集,有害垃圾表示含有害物質,需要特殊安全處理的垃圾,包括電池、燈管和日用化學品等,用紅色垃圾容器收集,其它垃圾表示分類以外的垃圾,用灰色垃圾容器收集。
上海市綠化市容局昨日發布消息,上海力爭2019年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到2020年,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再不學會垃圾分類,你就要落伍啦!
可回收垃圾桶的垃圾怎么處理了
垃圾之所以需要分類,是處理環節的需要。不同的材質的垃圾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因此需要分類。
完全理想的條件下,我們處理垃圾的方式一定是這樣的:
餐廚垃圾堆肥或做厭氧處理,進入生物循環;
可燃垃圾焚燒處理,轉化為熱能,進入能量循環;
無害無用的垃圾填埋處理,進入地質循環;
可現實狀況往往是:
可再次利用的垃圾沒有發揮出剩余價值(比如電子設備、塑料包裝等);
餐廚垃圾和干垃圾混為一體,焚燒中產生了劇毒的二噁英(二噁英是含氯塑料燃燒不充分的產物,垃圾干濕不分離是主要原因之一)
填埋的垃圾中,含有各種重金屬(比如廢電池中的汞),污染了土地和地下水。
可見,垃圾處理的前置條件,就是要對垃圾進行科學的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