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人最關心的電價,國家發改委重磅通知!
【東北拉閘】
【廣東倡議3層辦公樓以下停用電梯】
【山西二十余座煤礦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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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與“電”相關的詞條頻頻登上微博熱搜,電價是否會上漲無疑也成了大多數國人最關心的一件事。
10月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做好今冬明春和煤炭供應作出部署安排,明確要求要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
10月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做好今冬明春電力和煤炭供應作出部署安排,明確要求要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
10月12日,發改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通知提出,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范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通知》同時明確,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保持現行銷售電價水平不變。
《國家發展改革委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全文如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電價的機制,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部署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工作。
《通知》指出,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要求,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是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的關鍵舉措,是加快電力市場建設發展的迫切要求,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支撐。
《通知》明確了四項重要改革措施:
1、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范圍內形成上網電價。
2、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范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3、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有序推動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對暫未從電力市場直接購電的工商業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
4、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保持現行銷售電價水平不變。
《通知》要求,強化保障措施,確保改革平穩落地。一是全面推進電力市場建設。有序放開各類電源發電計劃,健全電力市場體系,加快培育合格售電主體。二是加強與分時電價政策銜接。加快落實分時電價政策,出臺尖峰電價機制,做好市場交易與分時電價政策的銜接。三是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預。要求各地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政策推進電力市場建設,對市場交易電價合理浮動不得進行干預。四是加強煤電市場監管。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良好市場秩序;指導發電企業特別是煤電聯營企業合理參與電力市場報價。
此次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標志著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了重要一步,有利于更好發揮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作用,促進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此次改革對物價水平將產生怎樣的影響?
居民、農業用戶用電是否會受影響?
對此,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表示,此次改革明確,居民,包括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以及農業用戶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仍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改革實施后,居民、農業用戶購電用電方式及電價水平將保持不變。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表示,此次改革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沒有直接影響。
全面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擴大上下浮動范圍,在電力供需偏緊的情況下,市場交易電價可能出現上浮。在一定程度推高企業,特別是上游生產企業用電成本,對工業生產者價格指數(PPI)有一定推升作用。
但改革措施有利于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企業用電需求,促進企業平穩生產、增加市場供給,從總體上有利于物價穩定。總體來看,此次改革對物價水平的影響有限。